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37:46
准备仲裁所需的材料时,应当包括以下几项:
适用普通程序时,提交仲裁申请书5份;适用简易程序时,提交仲裁申请书3份。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相应增加1份申请书。
简易程序需要准备2套双方身份证明文件;普通程序需要准备4套双方身份证明文件。
当事人需准备相应份数的复印件,其中必须含一套原件。简易程序需要准备2套授权委托材料;普通程序需要准备4套授权委托材料。
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适用简易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一式3份;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适用普通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一式5份。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相应增加一份证据材料。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自然人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信息。
需要明确数额,包括争议金额、利息、违约金等,并注明计算基数、标准和起止时间。
详细描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基本事实及相关法律依据、合同依据。
申请人签字或签章,并签署日期。现场立案为申请当日,邮寄立案为寄出当日。
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条、聊天记录、打卡记录等,这些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准备。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认材料份数符合要求,以避免因材料不足而影响仲裁进程。如有疑问,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通过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