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04:51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项目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等。
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间接支出,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员工薪酬及福利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支出。
生产经营相关费用,如原材料采购费、运输费、租金等,需要提供相应的发票和凭证。
借款利息及财务费用,企业融资时所产生的利息费用,需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广告及宣传费用,在一定额度内可以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加计扣除。
企业的运营成本,如差旅费、广告宣传费、员工培训费、设备维护费等。
企业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现已改为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但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
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损失,如企业发生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需符合相关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项目不得税前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