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06:17
普通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包括诊疗费、药品费、住院服务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本人工资和伤残等级确定。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适用于5-10级伤残,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同样适用于5-10级伤残,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这些费用。
以上是普通工伤的主要赔偿项目,具体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