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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监护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3:52:45    

协商监护是指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通过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制度。具体来说,当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要监护时,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如父母、亲属等)可以根据各自与被监护人的生活联系状况、经济条件、教育条件或生活照料措施等因素,在尊重被监护人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选择合适的监护人。

协商监护的主要特点如下:

主体资格:

协商监护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如父母、成年子女、其他亲属或朋友等。

自愿性:

协商监护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不能不顾被监护人的意愿任意协商。

协商过程:

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自由协商,确定由谁担任监护人,并可以约定监护职责的内容和方式。

法律效力: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具有法律效力,当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的监护职责。

通过协商监护,可以更灵活地解决监护权归属问题,同时尊重和保护被监护人的意愿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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