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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买断怎么补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9:01:54    

单位买断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额外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补偿,除了要全额发放补偿金外,还需要按照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补偿金。

月工资的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包括福利性质的津贴、补贴。

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协商解除

买断工龄应当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即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在公司破产时,买断工龄的补偿金应优先清偿,具体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单位买断时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并明确了补偿的计算方法和顺序。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和补偿,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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