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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体户口怎么落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5:39:13    

学校集体户口的落户流程如下:

毕业后落户流程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到学校政工部门补办“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

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到现户籍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

带上述证明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到原籍县人事局办理落户手续。

广州市学校集体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

办理时间:新生入学当年第二个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月底前。

办理方式:由学校统一向公安机关申报,学校经办人员办理。

一般学校集体户口迁入

需要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

济南学校集体户口迁入

符合落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完备相关手续向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考察审核相关手续及证件,同意后填写《入户审批表》并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装订粘贴“户口审批材料”卷皮,上报济南市公安局审批。

济南市公安局审核批准后,分局、派出所依据审批件办理准迁落户手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建立“集体户口”相关薄、卡。

教职工集体户口迁入

办理机关:包河分局户政中心。

所需材料: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公安机关户籍专用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证明(人力资源部开具)、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文需经教育部认证)、入户介绍信(户籍科开具)、住房通知单(迁入校内住房立户需提供)。

办理流程:备齐以上材料经校户籍科初审,开具入户介绍信去包河公安分局户政中心申办准迁证;持准迁证及相关材料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子女出生户口迁入教工集体户

办理机关:包河分局户政中心。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本校教职工到户籍科领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入户介绍信(户籍科开具)、在职证明(人力资源部出具,原学生集体户转教工集体户需提供)。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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