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6 09:23:20
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原理性,在是否侵权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难度。现实中,往往侵权人选择肆无忌惮的侵害对方的知识成果,恶意或者多次窃取对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一是行政责任,各地知识产权局查处专利侵权,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进行罚款,还可以对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是民事责任,法院会判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法定赔偿数额为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权利人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开支也由侵权人承担。
三是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是,众多知识产权者,一听到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时,一些人望而却步,一些人还是坚持要起诉对方,一打听律师费几乎和侵权者非法获利的金额大致相当了。
现实中,很多知识产权者聚集在年轻人群体中,一方面年轻人生活压力大,负担重。另一方面,又想积极行使维权。但是维权的成本过于高昂。而且短时间学习法律知识,自己去维权又难以实现。所以矛盾就来了,侵害者大肆猖獗,不计成本的侵害别人的知识产权,不仅伤害别人的心血,而且内心不公久久不能忘怀,让人意识到,违法是可以的。因为成本低,维权难,取证难,费用高昂,费时费力。
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形成执法队伍,对该侵权者可以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予以解决。大力缓解知识产权者现有的矛盾,让其安心投入创作,让不法向合法低头。
对于侵权人而言,如果侵权后果只是隔靴搔痒,说明侵权还是有利可图,因此越发肆无忌惮,甚至恶意侵权。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局面会打击创新热情,导致创新乏力,与我国目前面临的发展科技创新的紧迫形势不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