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7 14:43:00
日前,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破获一起生态环境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嫌疑人黄某某(乌海市久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杨某某(乌海市久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员工)未经审批,擅自在企业厂区内的国有林地和草地上采砂取土售卖,并利用非法采矿后形成的采坑,收容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谋取利益,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和杨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乌海市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和行刑衔接,持续保持对生态环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原标题:乌海公安依法对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企业负责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乌海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