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9:54:16
审判长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其职责包括:
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
组织合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
主持庭审活动;
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
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
依法完成其他审判工作。
此外,审判长还可以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等的回避。在刑事案件中,审判长需要依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刑事法律的相关条款来决定量刑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