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0:36:00
回迁房交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买方:
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为房款的1%。
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契税为房款的1.5%。
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房款的3%。
卖方:
差价部分的5.5%的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
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可免除)。
土地出让金,约为房款的3%。
买方:
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 - 房屋原价 - 原缴纳契税 - 本次缴纳营业税 - 合理费用)计征,税率为20%或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情况下)。
卖方: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或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卖方:
差价部分的5.5%的增值税(房产证未满5年)。
交易费:
每平方米3元,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房屋转移登记费:
80元,由买方承担。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经济适用房为成交价的1%、2%、15%分三次缴纳,商品房无需缴纳。
测绘费:
每平方米1.36元,由买方支付。
评估费:
住房评估总价的0.5%,由买方支付。
土地收益金:
代收,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印花税:
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登记费:
普通住宅80元/套,非普通住宅550元/套,共有产权房每增加一人需要多交纳10元工本费。
建议在购买或出售回迁房时,详细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准确了解和遵守相关税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