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33:44
超生是指超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可能被视为超生的情况:
夫妻双方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子女的。
夫妻双方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子女的。
夫妻双方离婚、丧偶后,未依法办理再婚登记而生育子女的。
夫妻双方本来只允许生育一个子女,但生育了两个或更多子女的。
虽然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依法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而生育子女的。
再婚后,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生育子女的。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再婚后生育子女的。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