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9:28:17
税费延期的相关信息如下:
纳税人如遇到特殊困难,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重大损失或资金不足以缴纳税款(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
延期缴纳税款的最长期限为三个月。
纳税人需要在税款缴纳期限届满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如延期缴纳税款报告、货币资金余额情况、银行存款对账单、资产负债表等。
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在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将从原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即延期申请不能多次延期。
在批准的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
例如,买房契税一般不得延迟缴纳,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特殊困难,可以申请延期缴纳,且最长延期不超过三个月。
综上所述,税费延期主要适用于因特殊困难的纳税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进行申请,并且延期期限有限制。建议纳税人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尽早与税务机关沟通,以确保能够合法合规地享受延期缴纳税款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