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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父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5:25:35    

探望权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协商确定

探望权行使的方式和时间首先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协商应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进行。

协商不成时的法院判决

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判决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

探望权的中止与恢复

如果父或母的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也对此有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探望权纠纷中,法院确定探望地点时,会依据具体情况,并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子女探望的频率没有具体次数限制,通常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时由法院酌情判决。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当前有效的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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