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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自诉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2:06:15    

伤情自诉是指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通常包括轻伤案件,即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案件。

自诉案件的特点如下:

直接性: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通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

独立性:

自诉案件的受理和管理权在人民法院,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不同。

举证责任:

自诉案件中,被害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理由。

轻伤自诉案件通常涉及犯罪事实较轻、情节较为轻微的案件,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害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自诉。

在实际操作中,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详细陈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以便法院能够对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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