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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诉讼离婚去哪个法院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1:18:40    

夫妻诉讼离婚应当向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需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提起诉讼。

特殊情形: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则可以向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议在选择法院时,先了解清楚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以便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监禁,可以考虑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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