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7:04:44
宁波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住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如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婚育证明》、子女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材料等。
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上述材料。
填写《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制作并发放居住证。
对于符合办证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交申办材料后,将在7日内领到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居住地址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申报居住登记。
2021年起,全省实行核发电子居住证,不再发放实体证,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和时间,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按时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