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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算超长羁押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5:30:17    

关于超期羁押的定义,可以总结如下:

刑事拘留超期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若在30天内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则属于超期羁押。

逮捕后侦查羁押超期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月。若案情复杂,可以在期满后延长1个月;特定类型的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2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可以再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超期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最长可达6个半月。

一审和二审超期

一审最长期限为6个月,加上10天的上诉期,总共为6个月零10天。

二审最长期限为4个月。

因此,一审和二审的最长期限加起来为10个月零10天。

综合以上信息, 超期羁押是指任何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具体到多长时间算超期羁押,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刑事拘留超过30天。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超过2个月,或在特殊情况下超过7个月零37天。

审查起诉超过6个半月。

一审和二审的总羁押期限超过10个月零10天。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司法程序中的不必要延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认为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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