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04:52
离婚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男女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簿
子女出生证等
证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过错方与第三者登记领取的结婚证、与第三者生育子女的出生证明、相关居住证明、照片、微信等资料或村(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
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加害方出具的承诺书、悔过书、家人及他人出具的证人证言、家暴时或家暴后的视听资料等
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如村(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相关处罚决定或裁判文书等
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如分居协议、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证人证言等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基本证据,是起诉离婚的必要材料
分居证明,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且没有和好的可能
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
家庭暴力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病历、伤情鉴定等
双方书面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财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存款证明、债务证明等
子女抚养证据,如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愿等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驾驶证、军人证、侨胞证、护照、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居民(村民)委员会的证明等
婚姻关系证据,主要是结婚证,如果结婚证遗失,可去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档案馆开具证明
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及有争议的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等证明材料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如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证明、子女本人愿意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等
这些证据在离婚案件中非常重要,有助于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如何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当事人在收集证据时,尽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充分性,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