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2:47
涉核部队主要涉及核武器的研制、试验、运输、存储和守卫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涉核部队:
成立于五十年代末,2015年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总队第二支队组建56周年,其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41军122师365团。
番号为二十二器材基地国防部第九设计院221厂警卫团,负责核武器研制基地的安全警卫工作。
原负责核打击任务的部队,2016年军改后,以原二炮为基础新成立了战略火箭军,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
原国防科工委21试验基地的代号,从1964年至1996年多次执行核试验任务,现为总装备部21基地,驻地在新疆马兰。
负责铀矿的普查、勘探、开采、冶炼和生产,直接接触铀矿。
1953年11月从朝鲜到达陕西咸阳,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10师,参与“两弹”研制基地的建设。
1958年4月成立的“两弹”试验基地工程建设特殊部队,负责核科研基地工程建设。
这些部队在核武器的研制、试验、运输、存储和守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涉核部队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可能随着时间和军改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