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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附属包括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8:51:45    

房屋附属设施是指那些与房屋主体建筑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各种设备和设施。这些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基本生活设施

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

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

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室外附属设施

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

其他附属设备

安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等。

围墙、烟囱、化粪池、门斗、水井等。

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设施

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这些通常不属于房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附属物处理。

公共财产

小区公共财产,如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锅炉房(室)及锅炉、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假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

在处理房屋附属设施时,应明确这些设施是否与房屋主体建筑不可分割,并且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根据相关法规,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建议在房屋交易或评估时,详细列出所有附属设施,以确保准确评估房屋的整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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