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00:41
矿山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涉及以下几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区生态修复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区生态修复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煤矿监管机构包括煤监局、煤炭局、安监、国土资源部门、工商、税务、审计、环保等。国务院煤炭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煤炭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煤炭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监察局。此外,非煤矿山的监管还涉及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工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等多个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矿山的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煤矿监管机构、矿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和监管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