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领养的人在哪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3:49:04    

领养的人可以在以下地点进行领养:

孤儿院:

孤儿院是专门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的地方,领养者可以在这里找到需要被收养的未成年人。

儿童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是另一个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地方。

儿童救助站:

儿童救助站也是收养弃婴和其他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的地方。

民政部门:

收养人需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以确立收养关系。

被收养人发现地:

如果收养非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则应在未成年人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或有监护人监护的孤儿时,应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应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建议领养人在选择领养地点时,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顺利完成收养手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