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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怎么规定好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25:15    

病假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具体医疗期分为不同档次: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请假手续

职工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挂号条、诊断证明等,以履行请假手续。

用人单位必须根据职工提供的医院证明和履行的请假手续来批准病假。

劳动关系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期和病假工资,同时要求职工提供充分的医疗证明以符合请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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