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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债务如何分担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3:45:52    

存续债务的分担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共同债务原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通常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原则

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出于个人私人利益欠下的,且另一方或家庭成员没有享受,则应由欠债的一方自行承担。

清偿顺序

首先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双方可以协商清偿方式,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务分担的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债务的分担方式,包括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

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债务的范围、偿还方式等。

追偿权

如果一方对外履行了超过其应承担部分的债务,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特殊情况

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则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

以上原则适用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分担。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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