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4:57:59
企业破产是指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负债达到或超过其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最终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企业破产的主要类型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
破产清算是指企业被法院宣告受理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算、评估、处理、分配,并最终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注销企业登记,企业退出市场。
破产重整是指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在重整过程中,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以减轻债务人的债务负担,恢复正常经营。和解协议一旦达成,法院将终止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的原因包括市场因素(如市场需求下降、产品或服务不再受消费者青睐等),以及经营管理不善(如负债超过资产、资金链断裂等)。
破产债务的分配顺序通常首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次是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不仅是法律行为,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常发生的一种经济现象。破产制度的目的是在市场主体消亡时,通过司法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