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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休产假是多少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21:30:21    

厦门市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所有女职工生育都可以享受的基本产假为98天。

地方奖励假:

厦门额外提供了60天的生育假。

难产额外假期:

难产的女职工可以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额外假期:

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流产假期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

男方照顾假:

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照顾假。

综合以上信息, 厦门市的正常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60天奖励假,总计158天。此外,如果遇到难产或多胞胎的情况,还可以相应增加产假。因此, 厦门市的产假最多可以达到180天

建议:

顺产:98天基本产假 + 60天奖励假 = 158天。

难产:98天基本产假 + 60天奖励假 + 15天难产假 = 173天。

多胞胎:98天基本产假 + 60天奖励假 + 15天/婴儿多胞胎产假 = 173天/婴儿。

怀孕流产:根据怀孕时间,享受15天或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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