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2:08:02
建筑业营改增后,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购买材料的进项税
日常办公费用的进项税(如办公用品、水电费等)
建筑公司提供的劳务的进项税(含包工包料的工程款)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证才能进行进项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包括分包人开具的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利,只能开具建筑业增值普通发票
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简易征收办法下对外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一定比例(如5%或10%)来抵减应纳税额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建筑施工设备、材料和建筑施工费等采购成本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人工成本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老项目如果采用简易计征方式,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通过以上方式,建筑业企业可以有效地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从而降低税负。建议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注意合规性,确保所有进项税额发票按规定进行认证和申报,以充分利用营改增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