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7:35:21
开庭本身 不需要费用。但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出庭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无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固定交纳10元。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法院,了解具体案件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以便做好充分的诉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