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27:49
澳门的落户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夫妻一方已在澳门定居,且夫妻分居七年以上;
在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内地子女需赴澳照顾;
未成年子女无依无靠,需投靠在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
在澳门的直系亲属无继承人,内地子女需赴澳继承产业。
连续两年拥有不低于一千万的资产证明;
或投资一千万在澳门金融市场(如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七年以上。
名额极少,通过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进行评核。
对澳门经济有利的投资或投资计划权利人,以及具有特别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本科或以上学历),可通过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申请临时居留。
配偶一方已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可申请18岁以下子女同行;
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父母在香港或澳门定居且无需要照顾的子女;
在内地无子女且60岁以上,需要依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18岁以上子女;
需要投靠已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且未满18岁;
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的子女,无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或经公安当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在香港或中国定居的子女。
夫妻双方或一方定居澳门,可申请入籍,同时可带未成年子女一起入籍;
未成年人,父母在澳门定居,也可申请入籍;
澳门永久性居民的子女,无澳门籍也可申请入籍。
以上信息提供了多种途径供有意落户澳门的人士选择,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条件。申请人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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