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4:50:46
做笔录的时间 一般不超过24小时。具体而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若在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则可以口头传唤,但需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或拘传持续的时间通常不得超过12小时;若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则传唤、拘传的时间限制可延长至24小时。
此外,如果案情简单,例如一些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做笔录的时间可能会更短,有时只需一两个小时即可完成。
综上所述,做笔录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是否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在一般情况下,做笔录的时间限制在24小时以内,但若案情特别重大或复杂,则可能会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