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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有哪些项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18:47    

保全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法院可依职权对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诉前财产保全: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行为保全

在民事诉讼中,为避免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院可依申请对相关当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行为保全的裁定不可上诉,但可申请复议。

证据保全

法院在起诉前或调查证据前,依申请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收集和固定保存。

合同保全

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同时,债权人还可以行使撤销权,防止债务人不当减少财产。

这些保全措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或执行的顺利进行,并防止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财产状况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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