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44:44
口头遗嘱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采用的遗嘱形式,主要适用于遗嘱人处于危急时刻,无法以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情况。以下是口头遗嘱所需满足的条件:
遗嘱人必须处于危急情况,例如突发重病、生命垂危,或遇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其无法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
遗嘱人在订立口头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与遗嘱人和继承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例如医院的医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
遗嘱人在订立口头遗嘱时,必须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包括财产的详细说明和分配方案,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信息。
见证人应准确记录遗嘱人的口头表述,并在事后签字确认,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形式重新订立遗嘱,则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总结来说,口头遗嘱的订立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包括遗嘱人的危急情况、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见证人的资格和见证过程的书面记录等,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