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4:34:08
农村土地的分配方法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若土地被全部征收,土地补偿费不低于80%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对于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部分征收时,同样有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户,余下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低于80%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余下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则支付给该组织管理和使用。
若由其他单位安置,则支付给安置单位。
若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分配办法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并报乡政府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
不得违法划分老户、新户、女儿户。
分配时应尊重民意,符合政策,确保不违规、不漏项、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后遗症。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信息,具体分配方法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