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0:12:17
商标异议期通常是3个月。具体来说,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在商标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后,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异议人需要在商标公告期结束后的12个月内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