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6:23:48
截至2024年,海南省规定的产假天数为 190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以及海南省额外增加的三个月产假。此外,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还可以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因此,海南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可以达到190天,具体天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需要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政策发布机构。